因各种原因,本人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快到 30 天的时候 公司 HR 找到我 以存档的理由让我签署离职申请书 离职申请书上写的日期是一周以后,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交足够的社保和公积金,我问 HR 怎么处理 HR 就装傻充愣啥也不说。。。到了 22 号 公司仍然没有找到人跟我交接 我也继续上班 公司也没告诉我我现在是什么状态,就这么一直到了 1 月 13 号,公司找到人了,给我寄来一张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上写我 12 月就被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了。。。
这合法么,怎么保全电子邮件等工作记录。。。本人已经懵逼,没见过这么流氓的企业,等解决了再告诉大家坑叫啥名。。。
这合法么,怎么保全电子邮件等工作记录。。。本人已经懵逼,没见过这么流氓的企业,等解决了再告诉大家坑叫啥名。。。
这就败诉了,。。哎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