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在 A 公司在职期间, 业余时间编写的工具型项目( 假设叫 A 项目 ), 并且是 MIT 开源协议, 然后用于公司项目, 会导致 A 项目 也属于公司财产?
实际上这问题我就很不解了, 业余时间的产出本着方便一下的目的用在公司项目上, 竟然也算公司资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不是很打击咩??
就是说, 在职期间我业余写的没有任何业务性质的工具全都不能用在公司项目上, 用了就是公司资产, 如果真是这样未免过于霸道叭?
还请懂法律的大神来指教指教, 顺便我也想了解一波版权法律.
实际上这问题我就很不解了, 业余时间的产出本着方便一下的目的用在公司项目上, 竟然也算公司资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不是很打击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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