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描述:本人因眼镜腿断了,于是便到合肥高新区的光明眼镜店配镜;(以后不去了)试戴了一周之后发现很不适应,有种晕晕的感觉,去医院检查医生也说我的眼睛没啥问题,可能是眼睛框大了导致(解释一下,本人戴的是全框眼镜,之前的那个镜框大小约为 50mm30mm,新配的大概是 50mm50mm,属于那种大框架眼镜),于是我便想要换一个小点的镜框;遂去此店协调更换镜架和镜片,店员不同意更换镜架理由是我戴了不能二次销售,于是我提出自己换镜架,他们只同意换单眼镜片(解释一下,新配的眼镜和我之前的眼镜区别是只有一只眼的视力度数有差异),基于此,有以下纠纷点:
- 购买的时候是导购员推荐的明月 1.60 防蓝光的镜片,结果去找他们的时候偶然间才发现是菲亮 1.60 防蓝光的镜片;
- 购买的时候承诺的可以更换,现在却只能部分更换;
我觉得此店咬文嚼字较多,且不可信任,想请教各位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