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 2 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医院话费六万左右,现在病人已经出院,对方应该是找了律师,厚厚的一沓诉讼状,未做伤残鉴定的情况下包括医疗,营养,误工,陪护,等等一共主站索赔赔付 11W 多。加上伤残鉴定,可能要的养老费用,可能要去到二十万左右。
对方把保险公司作为第一被告,车主方作为第二被告,告上法院。
预计在三者范围内,请问这种情况,车主方还有必要请律师吗?会不会多此一举。
律师费已报价,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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