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等灯时不规范使用灯光与逆行车辆相撞,如何定责
双向四车道标准十字路口,夜间行车,有路灯,无特殊天气。
A 在十字路口左转车道等红灯,开了远光灯。
对向直行车辆 B 正常十字路口后,进入逆向车道继续行驶,与 A 相撞。
此时,A 错在不按规定使用灯光,B 错在逆行,请问此情况该如何定责?
若是对方有蓄意成分( B 见 A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蓄意逆行假意相撞,恐吓 A。而后因高估自己水平,未能回到自己车道,结果与 A 相撞)
此时,A 错在不按规定使用灯光,B 错在逆行与危险驾驶,请问此情况该如何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