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知道知情权很重要。但是我觉得信息化社会信息大量过剩。我们的不知情权会越来越重要。但是天朝貌似在这方面没有任何立法。连美帝和欧资在这方面资料都很少。就目前来看我们的不知情权是经常的每天的被侵犯啊!!!
“不知情权的米兰达法则”简言之就是,“不被强迫知悉自己本不愿意了解或本人不感兴趣的信息内容”。其精神来源是个人对信息的自主处置权,即“无论何人,除非根据本人的意愿,不应被迫或被不实宣传所引诱而知悉本人所不愿意或并不敢兴趣的信息内容。任何人不应被同一信息内容重复传达而遭致身体的伤害或精神的不愉快,即使该信息以不同包装形式多次出现亦在此列”。
“不知情权的米兰达法则”简言之就是,“不被强迫知悉自己本不愿意了解或本人不感兴趣的信息内容”。其精神来源是个人对信息的自主处置权,即“无论何人,除非根据本人的意愿,不应被迫或被不实宣传所引诱而知悉本人所不愿意或并不敢兴趣的信息内容。任何人不应被同一信息内容重复传达而遭致身体的伤害或精神的不愉快,即使该信息以不同包装形式多次出现亦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