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v 友新年好。
2 月 13 日开车出了点交通事故(报警了,但是交警没来,来了 2 个辅警),,当时双方保险都来了,对方保险也认可他的客户是全责。今天把车开到我买车的 4s 店了,4s 店刚才联系我说,他们店和对方车险所属的公司没有合作,所以定损的价格和对方的定损有 500 块差距。对方车主是泰康保险,我是人保的。接下来这个事情该如何处理呢?
- 泰康保险合作的是另外一家 4s 店,他们让我把车开到跟他们合作的那价 4S 店。我可以接受吗?
- 泰康保险如果把我的车开到外面的修理厂修理,我可以拒绝吗?
- 如果我坚持在我购买车的时候 4S 店维修,那修理之前是不是需要我和对方车主沟通?他如果不同意,那我是不是毫无办法?
希望有经验的 V 友车主 /律师能给一个完整的可行的建议。
先行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