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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tzzs1 因为离职时的冲突心情很不美丽,但又不想口吐芬芳。姑且把一些发生过的事说一下大家一起吃瓜把。
公司整个团队大概是 4-6 个前端,2-3 个后端,一个产品,一个设计兼产品,一个 ceo 兼产品,0-1 个测试。从我入职到我离职,半年多不到一年,算我自己,仅前端程序员就有 6 人离职。现在工作时间最久的前端是一个比我入职早 2 天的同事。如果我离职后没有再招人的话这就是现在公司剩的唯一一个前端了,这种离职率大家细品。
然后,这六位离职的同事仅有两位可以算是离职时和平分手,也就是说离职时没有闹冲突。其他四位离职时都比较热闹,我一个个说。
同事 a:这位同事技术不错,桌面外和官网(当时公司三个项目中的两个)好像都是这个同事从头开始弄的。我刚去单位时本来说好的是去进行会议桌的桌面内(另一个项目)的开发,因为以前做过类似的东西。但是因为同事 a 的忽然离职成了桌面外和官网的负责人。嘛,这个不重要。我入职大概两周的时候同事 a 忽然被离职,当时 ceo 罗总和这位同事起了冲突,闹了大概两天,具体真相我不是很清楚,他们两个一个人一个说法。当时事件反转了好几次,因为罗总好像抓住了同事 a 什么把柄,跟同事 a 说公安系统有他的人,威胁同事 a 让他来公司道歉。最后的结果是同事 a 认怂,来单位道歉,赔偿金好像是没了,我不是很确定。
同事 b:同事 b 技术也很好,比我入职早一个月左右把。刚入职的时候就听到他经常把电脑拿回家自主加班,在单位加班到最后的传说。这位负责桌面内组件的开发。离职的原因是因为这位以前认识的一个朋友邀请他去做总经理。离职的时候算是比较和平,但因为这位负责的东西比较重要,而这位同事工作的效率确实高,所以罗总邀请他兼职,当时谈妥了,但是大概一个月后不知道为什么又闹蹦了,因为兼职工资的事情吵了起来,闹了几天后以补齐工资作为结束。
同事 c:黎叔,就是这个帖子的瓜了。
以上三个我只知道个大概,细节什么的一概不知,只知道大体是这样,谁对谁错我不评论。
然后最后一个,我自己,嘛,这个细节就比较清楚了,我慢慢说。
最开始是大概在 2 月中旬,在家办公期间,正改 bug 的时候一个前端同事忽然联系我让我交接工作,当时一脸蒙蔽,因为人事和 ceo 之前都没跟我说过这事。
然后自己跟人事联系,问有关事情,然后才确认自己被离职了。然后跟人事确认赔偿为 n+1,然后当天下午交接完工作。
这算是正常流程,不算冲突,后面才是。
大概一个月后发工资,发现只发了一个月的补偿,没有+1,联系人事解决。然后人事回复说规定就是赔偿 n,不是 n
+1 。因为当时是忽然通知离职,没有沟通,所以应该有一个月代通知金 n+1 或者按辞退算赔偿 2n 。罗总说他不清楚规定,让我自己找劳动局问清并给他录音(无语)。然后我照做,给他发了录音后他同意按 n+1 给。(录音里劳动局说应该要 2n+1 辞退+带通知金,当时感觉差不多就行了,好聚好散,没跟他提这茬)。
好吧,这也不算冲突,但我谈赔偿金的行为为以后的冲突埋了伏笔。
当时剩下的一个月补偿约定下月发工资的时候统一发放。然后因为是在家办公期间,单位电脑还在我手里,得等到单位上班把电脑还回去。等到单位上班,我去送还电脑,并办理手续。开始很顺利的办完了,然后我下楼回家。到家后给我来电话说电脑损坏,让我负责。我回单位发现电脑右上角侧面下方有两条比较深的划痕,上面盖板稍微有点变形。罗涛让我负责修理。
在继续之前我先说明几点:
1.电脑是一款 11 年或 13 年的 mac,具体版本我现在记不太清了。
2.我之前确实没注意到过这处破损,因为完全不影响使用。
3.电脑买的时候就是 2 手电脑,而且给我之前单位里不知道有几人用过。我拿到手的时候没注意过。
以上 3 点我不能确定是不是我弄破损的,当然很有可能是我弄的,因为周日或放假的时候我会把电脑背回家,以防有什么紧急 bug 不能处理。可能是那时候弄的。
因为说不清,我也不愿意折腾,说直接赔钱完事,罗总说不行,非要让我亲自去修好。然后我提出说我直接出钱按市场价买了这台电脑行不行(当时疫情正严重的额时候,我不是很想往公共场合跑),还不行,必须亲自去修好送回来。当时我感觉不对,感觉是在报复我。
然后我拿电脑去修,修理好的话需要换件,当时去了两个地方,一个私人的,一个官方的,私人的报价 1500 左右,官方的因为电脑太过古老,没有现件,需要调货,不知道等多长时间,mac 官方维修人员直接说不影响使用,不建议修理,修理的话报价大概是 2900 。当时我查这个型号二手电脑的价格大概是( 1500-2200 )。我也不敢送私人那里修,因为需要换屏幕等件(屏幕没坏,屏幕上面的壳有划痕),在有人故意找茬的情况下,说换的屏幕是次的话就无法收拾了。
然后我又去单位协商,说了维修价格,提出我直接买了这台 mac 或直接赔钱,谈崩,必须修复成原样。我无法接受,说走劳动仲裁。怎么仲裁怎么办。
然后我回家给劳动局打电话咨询。说不能由我发起仲裁,得对方发起,跟罗总联系,他不发起。
因为当时我租房合同要到期,而我儿子要回老家上小学,故不打算继续续租,没时间跟他耗了(还压我一个月工资)。直接跟他说赔偿 2000 元,他不同意的话就等到时间后以他不发我工资为由发起仲裁,到时候连电脑这个事情一起解决。他妥协同意。最后这件事以我赔偿 2000 元作为结束。
事情经过大概这样,是是非非大家评论把。与这帖子无关,大家见谅。
还有些其他的瓜,其实更大,但涉及到在职员工和项目,就不说了。毕竟除了罗总之外其他人都很好,把火烧到别人身上就不好了。